湖南省市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7名教师公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录取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且符合《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
3.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报考人员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4.招聘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
5.不得报考招聘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教职工(注:在编教职工流动调配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办理);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开考比例
1.工作程序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招聘工作具体安排》—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招聘工作具体安排》—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拟录取名单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等在各招聘单位进行的环节,其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网址见《岗位表》)公布。如招聘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职数。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岗位的笔试
1.《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将于11月14日前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要求报名并提交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等材料。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在各招聘单位进行。笔试后,以招聘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初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入围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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