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官网,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历层次:大专学校性质:公办学校专业:计算机网络,土木水利,旅游管理,财经会计,服装设计,市场营销院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重庆财

  • 学历层次:大专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专业:计算机网络,土木水利,旅游管理,财经会计,服装设计,市场营销
  • 院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重庆职教城中心,东临永川植物园,南贴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高速铁路,西傍碧波荡漾的粽粑水库,北倚风景秀丽的茶山竹海风景区,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堪为读书求学之胜地。

学院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学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礼堂、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

学院现开设19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7900多人,面向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职教职工393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8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7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3人,硕士生导师2人。

学院以重庆财贸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广泛深入开展政校企合作,构建互建基地、互设校厂、互派师资、共同培养、共同研发的合作机制。学院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6个,校内实训室42个。现有重庆市精品课程2门,重庆市教学团队3个。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积极为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5年来承担市部级课题66项、横向课题12项,主编参编教材89部,出版专著8部,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学会一、二、三等奖30余项。

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年,重庆市教委批准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的办学规模,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江津、合川、永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支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创建市级示范院校”。目前,学院正在进行校园扩建,并积极争创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学院。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0000人。

学院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外延发展,力争早日建成具有鲜明财经特色和较强核心竞争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质高等职业学院。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怎么样?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不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建设强大、硬件设施完善。以下是对具体情况:

1、师资力量

学校有正高职称教师23人、副高职称教师74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267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1人,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1人。

2、教学建设

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院长/系主任联席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示范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示范基地

3、硬件设施

学校位于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永川城区、西部职教城。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7.34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85万余册。

学校科研成果

2019年,学校承担横向课题23项,收入67万元;获得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共115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83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30件。

2020年,学校立项横向项目26项,其中政府横向委托项目3项,到账金额106.95万元,同比增幅154.25%;在《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5篇。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一所很好的高职类院校。无论从学校环境、师资力量、教学能力等方面都很出色,具体为:

1、学校环境。学校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7.34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85万余册。

2、师资力量。学校有正高职称教师23人、副高职称教师74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267人。

3、教学能力。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商业职工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商业职工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重庆职教城中心。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现开设22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9500多人,面向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教授19人、副高级职称66人、博士5人、硕士研究生194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1人,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1人,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裁判1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2人,重庆市先进个人2人,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2人,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1人,硕士生导师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个,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个,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人,重庆市黄炎培优秀理论研究人才1人,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2人,注册会计师3人,高级会计师2人,高级经济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后备)8人。

学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院长/系主任联席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示范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示范学院,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会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设有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40000多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目前,学院正在进行校园扩建和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学院建设。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0000人。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0万元。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学生宿舍、标准田径运动场、多功能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现代化食堂等设施齐全。实训中心有财会综合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实训室、计算机专业实验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护实验室、金融证券实训室、物流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营销实训超市以及服装制作、旅游服务等实习实训场所1.43万㎡。

合理的规律

课堂上做的笔记要在课后及时回顾,不仅要复习老师在课堂上讲授的重要内容,还要复习那些你仍感模糊的认识。如果你坚持定期复习笔记和课本,并做一些相关的习题,你定能更深刻地理解这些内容,你的记忆也会保持更久。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怎么样

综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很不错。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506人,高级职称98人、博士11人、硕士研究生278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

学院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

截至2015年12月,学校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有7个教学系部,招生专业19个;有专任教师320人,全日制在校生7181人(截至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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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一、总则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辅导员对所担任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直接负责。

辅导员工作考核作为学院考核体系中相对单列的一个考核模块,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是评定优秀辅导员,确定津贴等次,以及辅导员培训、评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对象:高职专科生在编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限: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履职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四)考核等次: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分为考核资格等次和考核结论等次,实行在考核资格等次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论等次。考核资格等次分为优秀资格等次(90分及以上)、称职资格等次(70—89分)、基本称职资格等次(60—69分)、不称职资格等次(59分及以下)四种。考核结论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其中考核优秀结论等次占15%。考核资格等次是确定考核结论等次的必要条件,学生处在尊重考核资格等次的基础上,向学生工作委员会提交考核等次结论推荐名单,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结论等次。

(五)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团委、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与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对全校专职辅导员实施统一量化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M1)占10分,系部测评(M2)占30分,学生测评(M3)占40分,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测评(M4)占20分。被评价人得分M=M1+M2+M3+M4。

1.当年考核得分为优秀资格等次的辅导员才有资格参评当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标兵辅导员”、市级“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标兵辅导员”从“优秀辅导员”中产生,每两年评定一次。当名次得分并列时由学生处提出建议名单,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

校级“优秀教师”、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标兵辅导员”、市级“优秀辅导员”在晋升职务职称、业务培训方面优先考虑。

2.考核为“不称职”或考核名次四年内有两次列全校参评辅导员后5%以内者,在编职工按照《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待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非在编职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聘用。

3.在考核年度内,所带班集体或所带学生中有2人以上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或被授予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受到学校正式下文表彰的专职辅导员,在当年度同等情况下评选优秀辅导员予以优先考虑。

4.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学团办主任(或副主任)以辅导员身份参加考核,其考核程序、标准与其他专职辅导员一致,考核排序分类单列。

5.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

(1)全年累计因病因事(含在读研究生)离开本职岗位达30天及以上者;

(2)因专职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导以致学生严重违纪影响恶劣者;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并妥善处理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者;

(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包庇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错误行为放任不管、教唆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6.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调离学校)者应参加当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

7、在考核时限内休产假的人员应正常参加当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

(六)考核程序

1.辅导员自评。专职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和测评表,并向所在系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有关的材料。

2.学生测评。各系党支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辅导员所带班级不少于80%的学生,采取去掉每个班级分数的前5%和后5%后求平均分的网上评价打分的方式,按《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网评考核办法》进行测评。

3.各系测评。各系党支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职辅导员依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系部用表》进行测评,并将《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与测评表报学生处。

4.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由学生处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对专职辅导员进行测评。

5.学校审批。学生处将学生测评结果、系部测评结果以及学生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并向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提交考核资格等次与结论等次建议名单,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由学生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论给予相应奖惩,并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工作业务考核档案。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凡考核结论为称职等级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均享受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和电话费补贴等其他补贴。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等级的专职辅导员只享受学校规定的80%的岗位津贴,并由校学生处和系党支部书记对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等级的专职辅导员进行诫勉谈话。学校给予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的辅导员按在岗期间每月通讯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25元/100人/月计算发放。

(二)学校积极多渠道筹措“优秀辅导员奖励基金”,用于优秀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和培训等。每年按辅导员总数的15%评选“优秀辅导员”,颁发“优秀辅导员”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凡被授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者,在年度考核评优、晋升职称职务、转岗分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标兵辅导员在“优秀辅导员”中产生,获得“标兵辅导员”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在年度考核评优、晋升职称职务、转岗分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辅导员由于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任教师岗位,在其任专职辅导员期间必须有一次以上获得优秀结论等次且无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记录。

四、附则

兼职辅导员的考核、评优由各系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开展,报学生处备案。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2012年9月1日起试行。

在永川的,看学校的贴吧啥。就可以很清楚了。

上帝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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