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历层次:大专
- 学校性质:大专学校
- 学校专业:见学校招生简章
- 院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新安钱附1号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简介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10年7月由省政府批准,2011年5月教育部审批备案。
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一所集体育职业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于一体的体育高职高专学院。
学院由省体校、奥体中心和省科研所资源整合办学,拥有主校区和运动员教学区两部分。
占地总面积1546亩,建筑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
生均占地面积25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均教学试验行政用房面积44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7.5万元。
主校区(省体校)位于高新大道以北,主要是非优秀运动员教学区。
占地面积546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其中教学面积3300平方米,实训面积102200平方米,办公面积1400平方米,校舍面积1800平方米,食堂及其他附属生活设施面积5800平方米。
学院教学设施
建有文化教学大楼、篮球馆、排球馆、武术馆、综合训练馆(散打、乒乓球、羽毛球)、200米塑胶田径馆、400米塑胶田径场、足球场、网球场、室外篮球场、重竞技馆(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击剑)、射击馆、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以及进餐、洗浴、医疗、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
运动员教学区(省奥体中心)位于高新二路以南,主要服务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学。
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3700平方米,图书馆面积1500平方米,实训面积117500平方米,科研面积6100平方米,办公面积1600平方米,校舍面积30000平方米,食堂及其他附属生活设施面积5800平方米。
建有文化教学楼、网球场(馆)、篮排球馆、武术馆、游泳跳水馆、乒羽馆、体操馆、400米塑胶田径馆、400米塑胶田径场、科研大楼、行政办公楼、宿舍、食堂以及洗浴、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拥有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
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队伍,分为文化基础课教师、体育基础理论课教师、术科教师三类,配备科学合理。
学院有专任教师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51人,占5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师74人,占78%;研究生学历33人,占34.7%;双师型45人,占47 %;外聘5人,占5%。
学院学制三年。
2012年首批招生办学规模400人,开设运动训练、体育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体育保健等四个专业,涵盖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彩票、体育场馆管理等体育业务工作的主要职业岗位。
四年内,学院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在校生2000人办学规模标准,以适应社会用人需求和学生报读要求,形成良性互动。
学院人才培养
学院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着眼于有用、实效,根据运动员从小从事运动训练、文化基础较差等特点,对课程的设置进行了大胆地探索,计划安排基础必修课、专业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为3:3:4。
总课时控制在2000以内,总学分控制在120分左右。
学院严格坚持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和法律、政策,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竞技体育和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律,以培养高水平实用技能型体育职业人才为办学方向,为湖北建设体育强省造就具有良好体育职业素质、体育理论知识和体育专业技能的各类体育职业人才。
同时,积极与武汉体院、江汉大学、湖北二师等院校联系,积极与体育先进、发达国家的有关院校联系,建立合作关系,畅通“专升本”继续教育通道,拓展优秀学生出国留学、交流渠道。
学院目标
四年后力争跨入《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25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体育技能实用型高职院校。
欢迎有志于体育职业发展方向的青年踊跃报考具有行业优势、就业前景广阔的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介绍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位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主校园和运动员教学区的两个校园,总面积达到1546亩。学校三年,共有四个专业,如体育培训,体育和管理,社会体育和体育等专业,涵盖体育运营业务的主要专业职位,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彩票,体育场地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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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基本信息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在2010年,省政府于2011年5月获得教育部。学院位于东湖,武汉新技术开发区,美丽的风景,环境美丽,体育运动高职学院在职业的一集中教学,体育培训,体育研究高职学院。学校的总面积为 U200B U200B1546亩。 u200b u200b的总建筑面积330,000平方米,科学研究培训设施有超过3000万元,平均面积为2578平方米,住宅面积为7.3平方米,平均教学检验管理房间面积44平方米,平均平均教学仪器设备7.5万元。除了图书馆外,学院还有5个中学机构在实验培训中心,体育培训体系,体育经济,社会体育和体育人体和科学部门。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1章一般
第1条旨在确保普通大学入学工作的顺利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北省有关规定,加上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别发展本章。
第2条学院的入学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程序,道德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综合评价和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监督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候选人,父母和各自一生。
第2章学院概述
第3条学院是全名: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第4条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4356,省号:9748
第五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技术大道333号430223:430223
第6条:级别:专家(高职)
第七条跑步学院的性质:公共普通高等学校
第8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9条大学成员:湖北省体育局
大学企业管理:湖北省教育厅
第10条毕业认证:任何与我们医院官方学生的学生,完成了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链接,符合BI(交界处)的条件,并发布了相应的学术证书,并报告湖北省教育厅电子寄存器。学术证书学院的名称:湖北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了由大学领导人和相关职能领导人组成的入学劳动领导集团,并全面负责实施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市政)招生委员会,有关的入学劳动政策,负责任入学,录取条例和执行规则的发展,确定入学规模和调整专业入学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和协调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本校按专业划分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原籍省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招生工作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美进行综合衡量。
第十五条在保证招生计划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完成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
第十六条档案推广比例根据生源确定。档案推广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身体健康考试合格后,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备案要求,学院根据考生的意愿,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名专业志愿者已满时,应根据候选人的第二名专业志愿者录取候选人,依此类推。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填写顺序,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运动技术水平高的应聘者。
第十九条如果候选人未能接受所有专业志愿者,如果他/她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将根据候选人的总分并考虑其体育表现,转入招生计划中的有空缺的专业招生。否则,他/她应返回该文件。
第二十条体育专业定级时,投档考生应按文化成绩的40%、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60%计算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本年度省招生办已公示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奖金候选人资格中的奖金积分予以认定。学院将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公布的优秀入学条件和省招生办同等条件的考生。
第六章入学和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届高考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报名参加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教学厅)。
第二十三届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查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注册专业人员。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学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24条学生的学费,以及住宿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进行,湖北省物价局进行。
第8章奖励
第25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辅助资金等,遵循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我们医院的相关法规。
1.国家奖学金:标准是每人8000元; 中央政府设置为奖励特殊优秀的学生。审查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给我们学校的奖学金配额。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资助的物体是一名拥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和高中经济的学生。审查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给我们学校的奖学金配额。
3,国家援助:标准平均每年3000元,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道德是优秀的,普通的全日制专业学生勤奋。
4.大学奖学金:获胜的比例占学生的参与者的20?
5,国家助学贷款:在家庭经济中具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所有贷款将在毕业后四年支付。
6.工作 – 学习:您可以申请内部服务学生活动,以解决一些生活费。
7.困难和学费成本:大学为家庭经济和高素质学生特别难以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学费。
第九章招生,监督和上诉
第26条招生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027-87780732
传真:027-87780732
大学网站:http://www.hbyzy.com
第10章:
第十二条本章由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文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国家和该省的规定须遵守国家的规定。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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