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连云港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一、连云港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江苏省连云港市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行政服务中心西侧
咨询电话:0518-81862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南路5号
咨询电话:0518-818670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18-852973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宁海路1号
咨询电话:0518-818630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58号
咨询电话:0518-818685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东路13号(郁海名郡北门)
咨询电话:0518-82315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连云港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连云港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一)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护照,应当由其父母双方监护人之一陪同办理。
提交其户口簿和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申请表上父母一方签名同意意见;
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现役军人办理护照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二、连云港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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