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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处办公室、教学行政管理科、注册中心、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科、实验教学与实习管理科、教材建设与发行中心6个科室和学校国家语言文字办公室1个挂靠单位。全处现有员工28人。

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制订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及管理工作、组织本科教学的质量评估和检查;

–负责本专科学生课程安排、考试安排、教室日常调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证书管理、学历证明、学历认证;

–各类学生的统计、上报及数据维护,办理成绩单、电子注册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负责学生实践教学、实习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负责本科教育的课程规划、教材建设、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

教务处在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办公地点: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楼、成龙校区第一教学楼B区

学生考试成绩复查及更正办理程序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自愿申请考试成绩复查及更正办理程序:

1、学生登陆教务处网页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打印并完整填写基本情况以及申请理由;

2、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生将《四川师范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交到需复查成绩课程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

4、课程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对成绩进行复查并填写“查卷结果”栏目。对试卷、机读卡、论文等纸质材料进行复查的,要将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对平时成绩进行复查的,要将教师上交的平时成绩单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对实验、实践性成绩进行复查的,任课教师要写清楚复查结果和理由;

5、课程开课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对复查结果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第4周前,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将复查申请表交教务处相关处长审核。

7、教务处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将成绩更新到教务管理系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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